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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2月底,岛城一家企业职工陈某突发急性胰腺炎,先后在青岛和南京两家医院治疗,个人共负担纳入统筹范围的医疗费35665元。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接到赔付申请后,按规定给予该职工赔付30772元。
拿着这三万多元钱,陈某很激动,他说,没想到自己投保时,只花了144元,结果却换回了了三万多元钱。职工互助保险帮了他的大忙,他今后要永远参加此项保险,生病遇到困难时,大家帮了自己,自己也要帮助大家。
青岛某房地产公司职工李某于2005年4月27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险,共投保费72元。2006年6月28日因患有乙型病毒性肝炎在青岛某家医院住院治疗,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接到赔付申请后,按规定给予赔付1990元。
在参加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的参保者中,流传这样一句话,有了困难,生了病,职工互助保险来帮你。
据中国职工互助会青岛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,每天理赔部业务繁忙,不少职工拿到赔付款后,都表示,当初花费百余元投保,患病后却得到几万元的赔付。太值了!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自开展《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计划》以来,目前已经在岛城深入人心,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,缓解了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经济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小贴士: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计划,保险期限为一年,年保险费42元,投保或续保时一次性交纳。参加本计划不得重复投保。每个职工只能投保一份,超过的份数无效。
(记者 张丽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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