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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十 元 可 “ 治 ” 女 性 四 大 病
 
    
  本报3月7日讯 (记者 谷朝明) “当初不起眼的30元钱,一年后变成了1万元,这对我治乳腺癌可起了大作用。”昨天,市糖酒副食品公司职工杨女士,拿到了市总工会和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送来的1万元“救命钱”。

  年初,杨女士查出患乳腺癌,治疗费用高达上万元,这给她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沉重负担。好在,她所在单位去年为女职工投保,参加了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”。据了解,三八节前夕,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”对20名患乳腺癌、卵巢癌等妇女疾病的女职工进行了赔付。

  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体癌、宫颈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疾病。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”,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针对这4种女性疾病推出的特殊险种,是职工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险。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主任高兵介绍,目前,本市虽有7.6万女职工参加这一保险,但不足本市45万女职工的两成。他呼吁更多女职工通过单位工会,参加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”。

  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”属集体投保险种,“投保时要求单位申请投保人数不少于全体在职女职工的80%”。16岁至60岁的女职工都可投保,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。该保险期限为2年,投保每份交保险费30元,保险金额1万元,被保险人最多可投3份保险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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